退換貨及注意事項


七天鑑賞期
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商品享有貨到7天猶豫期(非試用期)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(含例假日)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惟影音商品為保障智慧財產權經拆封後無法退貨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。

退貨方法

商品貨到後,如需辦理退換貨,收到商品(以物流單據上的簽收日期為準)次日起的7天內聯絡客服,逾期恕不受理。

聯絡客服,取得退貨資訊後,依所選退貨方式寄回所有商品,必須完整保持為出貨狀態當時的完整性,原始包裝及購物證明發票。

若您申請退貨退款,商品收回後經本公司確認與您申請退貨商品數量及商品本身、發票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之完整性,本公司退款作業會在7-14個工作日內退款。

若我方未能遵守中華民國電子商務法規相關各項規定,或未能提供您合理能力或服務,我方會為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害向您負責,若損失或損害明顯會發生,或在雙方合約期間內可能發生,皆屬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害。

我方供應之產品及相關贈品僅供私人使用,非供商業或轉售用途,故不負責您的利益損失、商業損失、企業運作或商機損失。

以下情況無法受理退貨:

1.非購買於寶庭文化行銷商城之商品。

2.超過7天鑑賞期。

3.遺失發票。

4.影音商品為保障智慧財產權,經拆封後,無法退貨,如商品無法使用,本公司以換貨處理。

退款

確認符合退款標準後,會進行線上刷退,退款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

若因可歸責您之原因致商品無法送達,或您未收取商品,本公司將以退貨處理,並於退款時逕將退貨發生之運費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
換貨服務

本網站目前無提供換貨服務,如需更換商品,請按照退貨流程進行,再重新訂購。

拒絕特定買方

若被退貨,而我方覺得其為惡意,次數多達3次的習慣性退貨者,我方將列為拒絶往來戶。

為確保消費者權益,寶庭文化行銷商城均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非試用期)。

如有顧客惡意利用7天鑑賞期,多次購買後非因瑕疵退貨,造成我方損失,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:「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」

我方可請求顧客負賠償責任。